滁州网讯 为强力保障中小学秋季开学正常运转,明光市近日及时拨付公用经费1617.4万元。截止8月31日,该市累计拨付全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3948.6万元,提前完成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年度拨付任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的开展以及后勤保障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经费支持。
一是经费预算,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该市在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2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25元),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全年公用经费预算3886.1万元,其中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17.8万元。此外,该市财政原预算内安排的中小学公用经费仍继续保留,按初中年生均15元,小学年生均10元的标准,今年共安排原地方保留公用经费62.5万元。
二是经费拨付,统筹安排科学分配。该市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制定《明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统筹使用方案》,市域内公用经费统筹安排使用,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以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三是经费使用,严格预算注重绩效。该市要求各学校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公用经费必须按序时进度、支出标准和预算用途规范使用,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得任意突破预算指标或改变资金用途,真正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以充分发挥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四是经费管理,适时监控全程公开。加强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注重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强化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经费使用过程中,实行从预算、使用到决算全程公开,切实保障该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安全有效。(李祥 陆家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