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今年以来,定远县强化政府托底保障,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疾病治疗和殡葬服务等方面保障,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分散救助供养对象,通过现金补助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开支,补助资金按月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对集中救助供养对象,现金补助统一拨付至供养服务机构账户,由供养服务机构统筹用于集中救助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开支。鼓励供养服务机构通过开展生产经营等方式,改善救助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全额资助救助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对救助供养对象不设救助病种限制,取消起付线。
办理丧葬事宜。对特困人员免费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四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丧葬事宜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
其他救助。对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许 辉)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