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近日,我市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公布首批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
联系点是指根据政府立法工作需要,经过一定程序产生,参与立法工作的基层单位组织,主要政府基层立法联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乡镇政府、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政府各部门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人员参加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等活动。
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原则上在每个县、市、区设立1至2个,3年一个周期,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推荐,报市政府决定。《规定》同时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条件、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作出规范。
滁州市人民政府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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