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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类高考生可获政策性加分

可加5—20分,高考报名时同时申报,上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4类考生优先录取

2018年安徽省高考,三大类考生可享受5—20分加分,包括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以及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取得的若干竞赛奖项。和去年相比,2018年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并无变化,但上报时间截止11月30日,比去年提前了一个月。

3大类考生获政策加分

全国性加分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两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高中阶段办理休学手续后复学的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值为5分。

根据要求,2018年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高考报名时同时申报,上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11月30日,考生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报名点申报高考加分,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4类考生可优先录取

此外,明年高考,我省在录取上对少数民族考生、退役考生等4类考生进行优先录取。

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记者王太新)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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