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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工作已经开展,证书填错、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由个人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要求补(换)发证书的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或被损坏、填错的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3、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于2017年国庆节后开始受理,提前不收,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

地址:政务中心西楼829专技科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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