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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残疾学生资助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旅游商贸学校:

    请各校下载南谯区2017年秋季残疾学生资助文件及申请表,于10月11日前报送资助申请材料到基教股,每位学生必须提供以下五项材料:

    1、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的《滁州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申请人的低保证复印件或镇、社管中心残联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学校出具的申请人在校就读证明。

附件:2017年秋季残疾学生资助材料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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