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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我市制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现在和小微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吧: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设立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资金规模1亿元,并视情况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平台建设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要同步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全市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其中各县市区设立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苏滁产业园不低于20亿元,市经开区不低于40亿元。

二、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

(三)支持高端制造。对列入市工业投资项目库,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列入“3个100”工程,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分整个工厂、整个车间、整条生产线三种类型,从项目完工投产下一年度起,由受益财政将财政贡献增量(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按50%、40%、25%奖励企业,年度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

对投资总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对全市经济拉动性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有关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

开展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对首次认定为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市内研制单位,由受益财政按首台(套)售价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四)支持智能制造。对认定为市级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对购置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由受益财政给予每台(套)20%购置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五)支持精品制造。对获得“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每年集中组织在国家和省、市媒体宣传推介,所需费用按照“一事一议”给予奖补。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主体,按《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支持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对进入《全省工业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由市财政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七)对年度新投产项目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6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八)对连续三年销售收入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不含5亿元)的企业,且当年度销售额增长4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5亿元以上(含5亿元)10亿元以下(不含10亿元)的企业,且当年度销售额增长3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上年度开票销售额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且当年销售额增长20%以上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40万元。

(九)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经营团队,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承担50%。

对新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新进入全省纳税百强民营企业的工业企业,按《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滁发〔2017〕16号)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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