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是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调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任务14325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任务17048套。截止目前,我市已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4376户,占目标任务的100.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棚改新开工任务,基本建成棚改及公租房1914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2%。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滁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国土房产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调度把控总体进度,部署督察考核等。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参照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是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工作台帐,形成以责任落实推进任务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在全面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体系。市国土房产局加强督查检查,实行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市国土房产局及各县、市、区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政策措施,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现场调度推进,大力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