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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纪检这五年】定远县:清风激荡助发展 弘扬正气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定远县将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全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服务“五个发展”,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着力构建了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三清定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成效。

“关键少数”作表率压实“两个责任”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定远县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做到“三个带头”,即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做到“四个亲自”;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常委会还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年两考核,对县内2个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

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五年来,定远县完成了以“两办法、两清单、一纪实”等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即《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县委和县委主要工作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县委常委主体责任个人清单》,对“两个责任”痕迹化管理、纪实年终考评。对《定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办法》逐年完善,指标分类设计、对象分类考核,理清了“责任田”,牵住了“牛鼻子”, 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制度化。同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清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成各乡镇、县直单位2020项行政权力的审核,排查廉政风险点8301个;坚持“三谈两述”制度,共对30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对156名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久久为功抓作风树牢规矩意识

抓早抓小、串点成线,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五年来,出台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地方禁令等一系列制度,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99次、894个(次)单位和窗口,对存在问题的114个(次)单位全县通报批评,责令161个(次)单位进行整改,9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分8批对4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深入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查处2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1人,分18批四个专题对86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紧紧扭住“四风”问题不放,加强专项整治力度。科学调配八个工作室力量,成立县党政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督查组,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发力, 开展了“酒桌办公”、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十四个”专项整治,组织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清理行动,坚决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既破除陋习让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更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

咬定青山反腐败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定不移严惩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不断以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六项纪律”为重点,强化纪律审查工作。五年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 1328件,立案 1040件,结案10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05人,发挥了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强化对职能部门的监督问责,责任追究46人,党纪政纪处分 22人,诫勉谈话24人。

纪律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开展问题线索起底排查,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对问题线索处置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处置,注重日常监管和初始违规行为的处理;提高在纪律审查中发现案件线索能力,发现的问题线索被转立案的922件,占立案总数的44.51%。转变执纪理念,加强纪律审查过程的监督,实现安全文明办案。

实践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问题、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四种形态”实施以来,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成为大多数,党纪轻处分81人、政纪轻处分187人,组织处理350人。对41人予以党纪政纪双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予以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30人。

刮骨疗伤强巡察擦亮“利剑”剑锋

组织开展六轮巡察工作,巡察28个县直机关、24个二级机构和258个村(社区),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社区)级巡察全覆盖,让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

强化组织保障。定远县把巡察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在每轮巡察的各个阶段,县委“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汇报,确保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妥善处理,问题整改得以顺利进行。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农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开展前,紧扣巡察工作实际,开办巡察业务培训班,编订发放《巡察工作操作务实》等工作手册,以上措施为巡察提供了制度体系、队伍建设、工作经费“三个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每轮巡察中,巡察组严格按照“带题不定题、巡中来选题”的原则,紧盯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对象,坚持精准谈话、精准查账、精准核实、精准定性, “下沉一级”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六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24人,村干部793人,一般党员182人,其他人员73人。已整改县委反馈问题1927个,其中立案150件,给予党政纪处理132人,组织处理524人,收缴违纪款814.9万元。

强化成果运用。定远县在不断优化巡察各环节工作,问题分类处理的同时,对梳理几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在全县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混乱、违规发放遗属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开展“六项专项整治”。此外,还把巡察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机制创新练内功,锻造执纪“铁军”

维护良好政治生态需要素质过硬的“护林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不断深化“三转”,回归主业。在全市率先启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出台了《定远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通过两轮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清理,由清理前的148个减至8个,精简率达95%;结合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换届契机,配强纪委班子,县纪委委员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比例达到 83.3 %,县纪委机关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占总编制的 78.9 %,派出与派驻实现县域范围全覆盖。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责。注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通过学思践悟,夯实理论基础,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突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五年来,采取授课培训、协调办案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182次,参加中纪委业务培训 班(次)37人。

强化内部监督,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五年来,定远县纪委把强化内部监督作为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的突破口,通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进制度“笼子”、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惩处违纪纪检干部等形式,通过坚持高线、明确底线、筑牢防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筑牢干部廉政思想堤坝,崩紧“纪律弦”,严防“灯下黑”。五年来,已开展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20余次,出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请销假、外出报备审批、谈心谈话、廉政档案等数项内部管理制度,开展警示教育10余次、日常监督检查40余次、谈心谈话60余人,建立廉政档案9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黄沙百战穿金甲,瞻望征程再出发。优良党风聚民心,定远大地清风扬,当历史掀开新的一页,使命也愈加艰巨而光荣。踏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不变节奏,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将不断迈出新步伐,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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