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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管开出首张机动车违停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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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城管执法人员对违停小车开出罚单。记者李邦军 摄 

滁州网讯 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僵尸车”停放在绿化带、“车载摊点”占道经营……这些车辆无序乱停放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

10月21日上午8时30分,伴随着琅琊区城管局对滁城天长路建设银行东50米一辆侵占人行道的蓝色小轿车开出的首张罚单,标志着滁城城管正式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开始处罚。据了解,城管罚单和交警罚单法律效力相同,驾驶人违章信息将被录入“安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罚款100元,最终到交警部门处罚。

首张人行道违停罚单开出

10月21日是我市人行道违法停车开罚首日,上午8时许,记者跟随琅琊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至天长路时,发现位于天长路建设银行东50米位置人行道上,一辆皖M·TB2**的蓝色小轿车横放在人行道上,不但将盲道完全挡上,还阻碍了来往市民的通行。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咨询了沿街商户寻找车主,但均表示不知道车主是谁。执法人员现场对车辆拍照取证后,依法下达了《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书》。这是继连续10天宣传提示后,滁城城管部门开出的第一张人行道违法停放罚单。

记者注意到,短短一个小时的天长路巡查中,琅琊城管就开出了6张罚单,其中一辆红色奔驰小轿车是屡劝拒不驶离的,还有一辆被处罚的机动车车窗玻璃上还贴着前几日未作处罚的“提示单”。“以前这些车子停在我们店门口,不但挡着我们做生意阻碍市民通行,还经常将人行道上的彩板压坏,口角冲突时有发生。现在城管开始处罚了,就再也不用担心他们乱停了。”一位沿街商户高兴地说。

处罚录入“安徽交管平台”

记者通过对比城管部门开具的违停罚单与交警部门开具违停罚单发现,两张罚单都清楚地记录了车辆号牌、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违停时间、违停地点、执法人员姓名等相关信息,唯一不同的是,城管部门开具的罚单名称为《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车违法停放告知单》,印章为滁州市琅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罚单上还清楚地注明了处罚依据,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以及《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八条。”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驾驶人违停被城管部门处罚后,违章信息传送至公安交警部门,并录入“安徽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驾驶人将被罚款100元,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此外,对于长期占道或者警告后拒不驶离的违停车辆,城管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对违停车辆进行强制拖离。

“车载摊点”将不能再任性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机动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上,不仅占用了城市道路设施,还严重破坏人行道及绿化带,必须进行整治。今后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将各司其职,对侵占城市道路违停车辆进行独立执法。“交警管机动车道,城管管人行道。最终处罚结果都汇总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罚。”该负责人说。

此外,对于长期受市民关注的、占路又扰民的马路边货车载货叫卖现象,也将得到治理。今后滁城“车载摊点”不管是占道经营、还是违停,城管执法人员均可进行执法罚单。这将对“车载摊点”形成有效震慑。(记者李邦军  温仕兵)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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