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远县仓镇北郑村党支部书记刘发周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等问题。2009年至2015年,刘发周利用职务之便,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低保和生活救助,共计领取补助资金23024元。2012年至2014年,刘发周违规在村集体报销应由其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意外保险1726元。刘发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全椒县西王镇夏集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汤传华违规享受移民后扶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0月,汤传华伪造移民材料,将其本人和儿子申报为岱山水库移民,违规享受移民后扶补助款共计12600元。汤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滁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