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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营销花样多,市民网购应理性

看“网购达人”教你“见招拆招”;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小心网购陷阱

滁州网讯 距离“双11”不到一周,阿里、京东等旗下各大电商已纷纷亮出各种营销手段招徕顾客,而消费者们也已“摩拳擦掌”准备趁着划算,将心仪的商品收入囊中。那么在“双11”购物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多位市民和消保委专家。

电商花样营销,市民见招拆招

走访中,不少市民反映如今“双11”营销花样越来越多,规则复杂得犹如数学题,不如直接减价打折来的“实惠”。记者浏览发现,不少商家10月中旬便针对“双11”启动“预售”,推出了拆分红包、定金翻倍、加送赠品等规则,总体为买的越多、越早享受的优惠就越多。市民沈女士表示自己在去年“双11”为实现“优惠最大化”购买了4件同款护肤品,直到今年也没用完,“为了省钱而浪费了更多的钱。”

对于花样营销,一些市民分享了自己的应对方式:滁州学院大一学生小张表示,自己和班级同学一起“凑单”,可以在享受优惠同时不超额购物;市民朱先生使用3年的手机最近出现卡顿,他计划趁限时优惠购置一款平时价格居高不下的新款手机;自称从2010年就参与“双11”活动的资深网购达人苏女士则告诉记者,如今线下商店逢节庆时优惠力度不比线上弱,还有网购不可比拟的试穿等服务,可以多方比价、择“惠”而取。

提前做好功课,理性消费为佳

据了解,在每年的“双11”狂欢之后,都是网络消费投诉、纠纷的高峰期。

对此,市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双11”购物最好提前做好功课,特别是购买大件、贵重物品前,要对商品型号、规格、材质、价格等信息心中有数,不易被店家抬高价格再折扣忽悠;网购时应选择有一定规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购物,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当心误入“钓鱼网站”;消费者的点评能反映商品的真实状态,购物前可通过消费者对店铺及品牌的评价了解其优缺点,为是否适合自己、购买与否提供参考;对优惠规则,有不明白的地方先与商家客服联系沟通问清楚,有“抽奖秒杀”细则、赠品清单、订单详情等可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规则,致使个人权益受损;多学习消费法律知识,网络购物不满意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保障自己的权益。

本网与市消保委在此共同提醒广大消费者,享受网购方便快捷和优惠的同时,更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

(记者刘 晨)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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