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建金办[2014]51号)要求,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信息全面准确,现就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基础信息内容
1、单位信息(见缴存单位基础信息表);
2、个人信息(见缴存职工基础信息表)。
二、信息报送程序
1、各缴存单位即日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窗口(带U盘),复制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模板,由各单位准确收集本单位和个人信息,录入模板。
2、单位将更新后的信息模板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窗口,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审核后,读入信息。
3、新开户或有缴存变更的单位,必须保证单位和个人信息完整才能办理开户或变更。
三、时间
各单位务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采集更新,未如期报送数据更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将暂停入账,后果自负。
四、相关要求
根据建设部要求,2017年12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要全部完成“贯标”,我市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缴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特此通知
附:1、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表
2、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表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