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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滁土公告字〔2017〕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第1号宗地位于南谯路与湖心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030060040519000。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规划
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年) 出让起叫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层数
(限高)
1

57680

(86.52亩)

商业服务业设施 1.6-2.0 ≥5% ≤55% 60米 40 11300 11300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公布的2016年中国商业地产企业品牌价值10强企业,且竞买人须为已在安徽省取得公共建筑绿色设计并运行标识项目的企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8、符合本宗地竞买人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3日,到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12月13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宗地。

拍卖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拍卖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龙蟠大道109号)。

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7年12月13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没有申请人竞买或申请竞买人不足三个的,将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宗地。

报名截止时间:挂牌期间仍可申请报名,截止到2017年12月25日17时。

挂牌竞价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挂牌竞价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时至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时整止。

六、出让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由竞得人另行缴纳。本次公告出让的宗地设保留底价。

七、特别要求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均须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地下负一层可设置10000平方米商业);本项目地块只用于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9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专业家具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本项目建筑应取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及运行标识认证;本项目须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0个月满铺开业运营。

八、移交的净地条件:宗地内地形高程、所有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沟渠等以及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迁移(或改线)管线、杆线(电线、电缆、光缆等)等,由竞得人自行处理,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九、本次出让由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滁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等出让文件有解释权。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

联系电话:0550-3078766

联 系 人:赵新升、高田

邮政编码:239000

网址 :http://gtfcj.chuzhou.gov.cn/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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