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张超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耀云同志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钱朝农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宋洪波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昭文、王大新同志任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均为一年);
免去徐崇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维刚同志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11日
经研究决定:
张超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耀云同志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钱朝农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宋洪波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昭文、王大新同志任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均为一年);
免去徐崇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维刚同志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