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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2017年12月11日)

经研究决定:

张超同志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耀云同志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钱朝农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宋洪波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昭文、王大新同志任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均为一年);

免去徐崇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李维刚同志的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11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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