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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鼓励大众创业,不断增强滁州经济增长动力和活力,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商业办公用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滁政办〔2016〕68号),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制定了《滁城新建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管理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凡个人在滁城(含两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按所缴契税等额给予补贴。

二、自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两年以内的)选择自主创业需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的,除享受所缴契税等额补贴外,再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三、享受以上政策的最后截止网签合同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请有意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广大市民抓紧时间。 

特此公告!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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