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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姜泽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凤阳硅工业园)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姜泽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李先军同志任县政府督办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天艳同志任县民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明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如刚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叶青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军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副局长;

王兴茂同志任县规划建设局(人防办)副局长(副主任);

周梅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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