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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安全环卫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交纳“安全环卫履约保证金”单位(个人):

根据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凡以前在原滁州市建筑渣土管理处缴纳“安全环卫履约保证金” 尚未退还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务科办理退款手续(联系电话:3113625 )。逾期未办理退款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滁州市政府网站上公开。

网址:http://cgj.chuzhou.gov.cn/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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