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取消货物港务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7]85号)文件精神,现对《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
特此公告。
附件: 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doc
滁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取消货物港务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7]85号)文件精神,现对《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货物港务费。
特此公告。
附件: 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doc
滁州市财政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