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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公告

2018年1月15日20:00,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自2018年1月22日5:00起,我市市区首要污染物PM2.5浓度呈持续下降趋势,截至10:00,空气质量指数(AQI)已降至117,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 

经预测,1月23日-24日,全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期间我市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将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74号)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18年1月22日11:00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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