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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五到位”抓实城乡低保工作

近年来,南谯区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着重强化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真正合理化使用,多角度、多层面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切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截至目前,全区有农村低保户2605户4950人,城镇低保户1841户2350人。

部署安排到位。从区、镇到村、居,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把城乡低保当作维护稳定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领导分管、具体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坚决保证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制度建设到位。按标施保,严格执行政策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南谯实际的城乡低保制度,先后制定了《南谯区城乡低保责任追究制》、《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南谯区城乡低保评议制度》、《南谯区城乡低保举报核查制度》、《城乡低保“三榜”公示制度》、《南谯区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南谯区民政民生工程义务监督员制度》等,做到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动态管理、明查暗访等规章制度,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管理程序到位。阳光操作,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运行,着重在严格审批、分类施保、资金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坚持公开和监督两个程序,即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保障标准公开、保障金额公开,张榜公布,保证低保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多方配合到位。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坚持对象管理与资金管理分离,民政、财政、银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城乡低保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且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2017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780万元,未出现任何差错。

纠正整改到位。自查自省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常态化组织低保核查工作,对清查出的违规低保人员,取消低保资格;对脱贫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资格;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吃低保人员,一经核实,立刻取消其低保资格,绝不手软,保证低保政策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困难群众。2017年,通过核对平台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新增保障对象208人,退出保障范围15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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