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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凤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硅工业园)管委会:

为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管理,强化历史建筑保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规定,确定“府城四眼井”等6处建筑为凤阳县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责任单位务必履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我县历史文化资源。

2018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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