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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文明出行,共建文明城市

开文明车 行文明路 做文明人

市文明办、交警支队联合发出倡议,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出行践行者

倡导文明出行,共建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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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纠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朱超 摄

滁州网讯 文明创建,交通先行。日前,市文明办和市交巡警支队联合发出倡议,呼吁广大市民在作为交通参与者的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争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践行者和志愿者。

两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自觉践行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按规定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

“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行人出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不翻越道路交通隔离设施。驾驶非机动车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路口不越线停车、不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非机动车不违规加装遮阳棚。

“从我做起,争做文明行车的践行者”。驾驶机动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要戴好安全头盔。

“从我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劝导交通违法行动,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位的重要标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是对每个市民参与文明交通的基本要求。

文明交通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每一位市民的分内事。市文明办和市交巡警支队联合发出倡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打造和谐美丽家园,广大市民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共享”。

(记者包增光)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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