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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采挖、破坏绿植的通告

惊蛰已过,天气回暖,万物复苏,近期,部分市民(游客)进入景区内采挖花草、破坏绿植现象有所抬头,为加强对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制止滥采乱挖和破坏绿植行为,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入山采集、采挖、移植花草、竹笋、树根(桩)、药材等植物,严禁损坏绿地、草坪,严禁捕捞鱼虾和破坏水生植物。

二、对违反规定在琅琊山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上述行为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按照《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规定,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根据国家文明办要求,对擅自采挖、破坏绿植的不文明旅游的行为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情节严重者将列入不文明旅游“黑名单”。

2018年,既是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开局之年,也是琅琊山创建5A级风景区的关键之年,希望广大市民(游客)在琅琊山风景区内能秉承文明旅游之理念,文明旅游,不滥采乱挖,不破坏绿植,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欢迎社会各界对景区内滥采乱挖、破坏绿植、捕捞鱼虾等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513153、3514359。 

特此通告

琅管委行政执法局 琅琊山旅游公司

2018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马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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