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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热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专访市工商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杨军

市消保委、工商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资料图)

市消保委、工商局举办“3·15”广场大型街头宣传活动。(资料图)

本版图片由市消保委提供

2017年,市消保委聚焦民生热点,不断强化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开创消费维权事业新局面,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去年,市消保委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在全省消保委系统年度目标考评中获评“优秀单位”;被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为2016-2017年度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荣誉的背后,是艰辛的付出。2017年有哪些亮点工作呢?我市如何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呢?2018年又有哪些消费维权举措呢?近日,记者专访了市工商局局长、市消保委常务副主任杨军。

记者:去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杨军:2017年,市消保委开展多项活动,主动替消费者想,听消费者说,为消费者做,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消费维权工作推向深入。市消保委凭借与消保科合署办公优势,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2017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3807件,其中国家局12315互联网平台流转5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8万元。承担的市长热线和网上留言办理工作做到认真记录,办理及时、结果反馈,2017年共受理市长热线电话和网上留言工单266件,做到了100%处理和回复结果,较好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分别被滁州市效能办发文通报表彰。

去年,我市建成横向纵向全覆盖的维权网络。在大型商超、公共服务型企业建立25个绿色通道;设立454家12315“五进”即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维权服务站。我市的消费维权模式更加新颖。滁州市消保委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新特点,打破传统电话接诉、上门投诉等消费维权受理方式,全面开放网站、微信、微网站通道,在全省率先试点打造“智慧315”信息化平台,运用“互联网+消费维权”手段,打造滁州独有的消费维权生态圈。去年,市消保委启用了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绿色通道)平台,进一步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提升了纠纷解决效率。此外,在消费维权机制、宣传教育、消费预警发布等方面,形成了成熟的工作模式。

记者:消费民生事关千家万户,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方面,有哪些措施?

杨军:2017年,在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方面,市消保委和工商局做了大量工作。2017年6月29日上午,滁州市消保委、工商局参加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以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扎实开展流通领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592人次,检查各类电线电缆经营主体885户,对检查中发现的32户进销货台账不全的督促其进行完善。全面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86户,取缔无照经营15户。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商品整治工作,全市共组织开展了各类电器商品经营主体集中培训8次,参加人员256人,发放宣传资料1317份,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987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规范商家促销行为3起。今年以来,共受理分流各类电器商品的咨询、投诉和举报1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9万元。

记者:2018年,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年主题,市消保委有哪些具体工作打算?

杨军:为更好地适应消费的新趋势、新特点,市消保委紧紧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强消保委自身建设,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促进信心增长、环境改善。将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和监管创新行动有机结合,通过强有力的市场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护诚信守法,惩治失信违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通过市县联动、整体推动的方式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快速处理机制,提升消费纠纷快速反应和快处能力,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分流、快速调处、快速反馈、快速回访。

大力倡导绿色文明消费,促进消费升级、品质提升。组织消费者与绿色、智能等新兴的商品和服务零距离接触,通过体验、观摩、讲座等形式,引领新消费。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科学合理选项,优选特定消费人群,例如老年保健品、理财产品、儿童营养品、婴幼儿教育等领域消费人群,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购买更加适合自己的商品和服务。

2018年,将不断完善调处和解机制,促进多元化解、效能提高。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加大投诉调处力度,落实经营者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等制度。完善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支持诉讼等工作协作机制。持续关注重点人群领域,促进平衡发展、充分发展。针对农村消费市场假冒伪劣充斥和维权渠道不畅、以及老年消费欺诈、网络消费失信、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突出问题,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服务广大农村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对农村消费者加强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老年消费、网络消费以及金融消费教育,持续开展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活动。

(记者胡文峰)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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