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滁州市密尼斯特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滁政秘〔2018〕13号)要求,同意收回你公司位于沙河工业园焦巷路东侧、翰瑞服饰北侧(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975号,证载面积:19210平方米)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公司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滁州市密尼斯特高级时装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滁政秘〔2018〕13号)要求,同意收回你公司位于沙河工业园焦巷路东侧、翰瑞服饰北侧(不动产权证号:皖〔2016〕滁州市不动产权第0009975号,证载面积:19210平方米)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请你公司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注销,我局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