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城财政所原所长张曦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5年10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期间,发现张曦存在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2016年2月16日,县财政局给予张曦行政记过处分,张曦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改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2018年2月,在全县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整改中,张曦无视党的纪律,顶风违纪,拒不执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至3月3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检查时,张曦办公室严重超标问题仍未整改。2018年4月12日,张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宿州市纪委监委)
安徽一财政所长办公用房超标两年多拒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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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姝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