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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风还需新政推

前不久,我市一家报纸刊发诗作《丧事新风赞》,读之,如沐春风,顿生联想。

新风值得推广。由诗作《丧事新风赞》得见,逝者生前所嘱“不收花圈不受礼,不设灵堂不烧纸。不开告别追悼会,不要哀乐无声去。”这一鲜见的“六个不”,与当下某些老人固守旧俗、追求“风光”等陋习形成了鲜明对照。同时,家人遵循逝者遗嘱,坚持丧事简办,树立新风,与如今少数人误将大搞封建迷信、大办“哭丧演出”等视作“尽孝”也形成了鲜明对照,让人感佩不已。这种“六个不”的治丧新风,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时,更显得可贵,值得推广。

陋习理当摒弃。毋庸讳言,与上述丧事新风相参照,如今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仍然存在着一些丧葬陋习,干扰着市民生活和工作,玷污了滁州形象和声誉。笔者认为,丧葬陋习至少有“三害”:一是使用高音喇叭,大搞哭丧“演出”,造成噪声污染,有违国家法规;二是误将丧葬陋习当作“尽孝”,是对中华传统孝道的背离和亵渎;三是丧葬陋习与“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极不相称,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格格不入,严重有损滁州形象。对此,理当群起而诛之,彻底而除之。

新政亟待出台。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必须依靠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自律和党政职能部门监管的他律同时发力。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党的十九大“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的精神,将丧葬陋习列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负面清单”,集中开展摒除丧葬陋习专项整治活动,让丧葬陋习早日在我市销声匿迹,让社会新风尽快吹遍滁州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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