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深入推进就业脱贫纵深发展,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示范效应,吸纳更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县人社局联合县扶贫办向社会招募2018年县级就业扶贫基地。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我县就业扶贫基地。
二、招募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择优确定。
三、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且能够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30人以上;
2.经济实力较强,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4.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设施齐全,注重人文关怀;
6.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四、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中自行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2.人社部门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3.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我县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填写《来安县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来安县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附件2),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朱海安 联系电话:5610926
附件:1.来安县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doc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