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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针对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和谐”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这就从传统文化的视角揭示了和谐应该包含自然、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四个层面的状态和要求。

天人和谐。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山绿水,山峦峰谷,这是自然的和谐;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人合一,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从儒家的“仁民爱物”,到道家的“道法自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始终提倡的境界是“天人合一”,认为天地万物应该友爱相处共存共荣。在充分吸收当代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前提下,如今倡导的天人和谐更多了一层认识、改造和保护自然的内涵。

国际和谐。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人自古就推崇‘协和万邦’‘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远亲不如近邻’‘亲望亲好,邻望邻好’‘国虽大,好战必亡’等和平思想。”在国与国关系的处理上,我国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推崇的政治理念是“协和”,目的就是实现不同邦族之间的和谐,以至“万国咸宁”,“天下和平”。中华传统文化中所传承的邦族和谐思想,也是如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来源。

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说:“社会各阶层平等和谐,兼容而不冲突、协作而不对立、制衡而不掣肘、有序而不混乱,这是社会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和谐。”在社会关系特别是人际关系上,中华传统文化主张“和为贵”。同时这种“和”又是有差异的和谐,所以“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是我国一大治理智慧,从矛盾统一的角度阐发了只有在允许个体差异存在的前提下合作共存,才是真正的社会和谐。

个体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古代历来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纵观历史,古圣先贤们历来提倡通过学习启发内在良知,培育高尚的道德观。儒家、道家学说的最终目的都是使个体进入一种高尚和谐的人生境界。这种境界既是个体的良好存在状态,也是人际和谐的必要前提。只有人民与人为善、身心和谐,才能构建“人和”环境,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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