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下午,明光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在该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召开,市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该市人社局局长、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石维平主持。
会上,明光经开区管委会、住建局等6家单位就各自辖区(行业)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遗留案件作表态发言,市人社局副局长、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卢炳发对该市2018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奖惩情况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该市分管领导提出: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责任感,要强化四个意识,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突出重点,细化举措,深入推动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充分认清历史遗留存量案件情况复杂性和矛盾尖锐性,进一步加强科学研判和调度,分类搞好遗留矛盾问题的息访化解,对历史遗留案件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限期办结,严防因欠薪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发生;三是要压实责任,强化问责,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三个责任”,即欠薪发生地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以及企业工资支付和清偿的主体责任。对在清欠工作中因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部门配合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态扩大,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行政责任;四是要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公管局、国土房产局、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对招投标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规范化管理。
1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和市农民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经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工作的经办人员等工作人员等60余人参会。
(钱芳、左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