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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授予南谯区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滁州市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滁府法领办〔2016〕8号)对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经单位申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初评,拟授予乌衣镇人民政府、章广镇人民政府、大柳镇人民政府、区公管局、区水利局、区卫计委、区教体局、区经信委等8个单位“南谯区第三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3901985,传真:3112729 ,邮箱:nqfzb1985@163.com

联系地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南谯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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