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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贩卖河豚致人死亡逃亡近一年 主动投案求解脱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晚春初夏时节是河豚怀卵期,也是河豚毒性最大的时候。去年,在上海做水产生意的安徽颍上县男子高某出售将河豚出售给顾客,结果顾客当天食用后中毒,经抢救无效身亡。5月21日,被网上追逃近一年的高某向颍上警方投案。

顾客吃河豚中毒身亡

昨日,记者联系上颍上县办案民警宋翔,他告诉记者,高某是颍上县六十铺人,今年50岁。民警称,高某早年离开老家,到了上海打拼,在一家菜市场卖青菜和水产。

去年6月23日的时候,高某在市场上收购了两条自己不认识的鱼,他发现这两条鱼圆滚滚的,头很大、尾巴小小的,通体光滑,样子看上去很可爱。高某把这两条鱼放到盆里,想进一步琢磨的时候,一位顾客就上门了。顾客看到这两条鱼,当即就想购买,而且出价不低。高某事后说,当时看到顾客出这么高的价格,很开心,二话不说就把鱼卖给了顾客。

可谁知,第二天,高某得知,这名顾客当晚吃了鱼后,就被送往医院急救。医生诊断发现是中枢神经中毒。由于中毒太深,顾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这时候,高某才知道,这两条鱼就是河豚。

悲剧发生后,高某从菜市场“蒸发”了。据民警介绍,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上海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他逃亡近一年后投案

民警宋翔介绍,高某被列为网上追逃后,他们就经常到高某的老家,劝高某的哥哥说服弟弟,让弟弟尽快投案自首。可高某的哥哥发现,弟弟在逃亡中经常换地方,他们也联系不上。

民警称,一直到5月21日,高某的哥哥当着民警的面,终于打通了弟弟的电话。一听说民警在找他,电话那头的高某同意接电话了。电话中,他告诉民警,“我早就想投案了。”

高某说,当时他以为逃跑一段时间后,民警就不会抓他了。在逃亡中,他在上海几个建筑工地准备打零工,但他不敢使用身份证,所以也没人敢用他,他只好寄居在几个打工的亲戚家中。可是亲戚知道他的事了,也不敢留他。

最令高某伤心的是,他大儿子准备去年结婚,结果女方家人到高某老家后,得知高某现在的情况,于是悔了亲事。逃亡中的高某听说这事之后,不禁失声痛哭。他说,逃亡近一年来,他瘦了十几斤。他说,自己一直想投案,承担罪责之后,重新撑起家庭。

日前,高某主动到了派出所投案,接受办案民警审讯。据悉,高某将被移送到上海警方。

王雅涵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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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河豚体内毒素

足以杀死30个成年人

河豚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是目前自然界中发现的最毒非蛋白质物质之一,属于神经毒素的一种,毒性相当于剧毒药品氰化钠的1250倍,只需要0.48毫克就能致人死亡。一只河豚体内所含的毒素,足以杀死30个成年人。

部分消费者误以为河豚毒素会在烹饪时被破坏,其实不然。事实上,河豚毒素很耐热,在100℃的高温烹煮下,8小时都无法将毒素破坏。不仅如此,盐腌、日晒也无法破坏其毒素,因此,食用河豚鱼干也会引起中毒。如果河豚在制作前不能将毒素完全清除,就会导致人食用后中毒。

河豚毒素中毒发病一般很急,症状严重,一般进食后半个小时至4个小时内就会发病。中毒主要表现为出现运动功能障碍,如手、臂、腿等处肌肉无力、身体摇摆、运动困难,眼睑下垂、共济失调,全身麻木,严重者可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河豚鱼属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明令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和销售河豚鱼。

据《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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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某 河豚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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