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来安县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坚持“六个严格”,全力打造“民心工程”和“精品工程”,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得民心惠民生。
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实行村民民主议事立项,建立三年滚动项目库。乡镇政府根据群众议事结果,组织水利、林业、交通、城建、环保等站所负责人对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满足群众需要的情况进行量化评审,确保入选项目符合群众需要、布局科学合理。县农委审核自筹资金是否加重农民负担,是否筹集到位,是否按规定及时缴入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户;县综改办负责审核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范围,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投资额大、技术要求高的项目真实性、可行性等。
严格项目招标采购。经审批建设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全部采取招标的方式,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并邀请县纪委、司法等部门全程监督招投标过程,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村组干部等,一律不得参与竞标和施工。中标单位必须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保障工程质量。
严格项目实施管理。采取民主监督和专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实施。一方面,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施工监管小组,对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另一方面,通过招标统一聘请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对施工资质、进场材料、施工工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村民监督小组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履责,做到谁把关,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严格实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由监理单位在村民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对工程项目所用材料逐一检验检测,将检验情况登记入册,并拍摄现场照片,各方签字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由村民监督小组和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形成记录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严格项目完工验收。各实施村对每个项目拍摄资料留存,即对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三个节点在同一角度拍摄照片,用于比对、评价,作为项目验收的补充资料。每个项目在申请验收前要将项目基本情况在项目点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除各项目验收小组全程参与项目质量管理外,每个项目须经县、乡、村质量验收小组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同时要求每个项目邀请项目所在地三名群众、乡镇人大代表和包村干部参与验收。
严格项目资金拨付。按照《来安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完工并经县、乡、村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申请拨付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参照工程咨询估价公司核定的项目预算控制价,核对工程合同、验收资料、票据等资料无误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后,及时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严格项目移交管护。项目验收后,及时将资产移交至村委会,并在资产、资源台账上登记,按照村级集体固定资产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明确项目管护主体,安排一事一议项目管养经费,签订项目管护合同,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项目得到长期有效管养。
(张 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