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5月30日,“中华诗词之乡”和“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授牌仪式在明光市政务中心举行。会上,安徽省诗词学会负责人宣读中华诗词学会关于授予安徽省明光市“中华诗词之乡”称号的通知;安徽省诗词学会领导代表中华诗词学会向明光市市长授牌;还向获得“中华诗教先进单位”的明光市人民法院、市中医院、市工人子弟小学和张八岭中学分别授牌。
近年来,明光市高度重视“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于2015年12月份成立了明光市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专人办公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同时对争创工作进行全面发动,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诗词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景区等“六进”活动,做到了领导、创作骨干队伍、办公场地、创作园地、活动经费和创建方案“六落实”。该市还把“中华诗词之乡”建设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诗词文化普及和深入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壮大诗词创作队伍,通过创建逐步使群众传承文化精髓,提升文化品位,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郭茂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