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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公示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06-282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日

开标日期:2018年7月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滁州金宇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滁州市南谯北路233号(龙兴花园)1-5幢

中标金额:135000元/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从江 陈仁华 方建萍 桑花 夏青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地址:滁州市黄山路522号   

联系人: 冯妍

联系方式:1801981150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商务楼A座26层

项目负责人:尹工   联系电话:0550-3120300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收取,不足三千元按三千元收取,专家评审费另计,按实际发生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3400元 ):6400元

公告期限: 2018 年 7 月 6日至 2018 年 7 月 9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商务楼A座26层,联系电话:0550-31203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6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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