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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义:干戈化解暖人心

干戈化解暖人心

——记“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汪义事迹

 

汪义照片

汪义

人物简介:汪义,男,1976.11月出生,中共党员,敬业奉献,定远县司法局范岗司法所所长。

事迹简介: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斑白,24年来,他一心扑在人民调解的事业上,把青春和汗水都留在了基层农村。2018年5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荣获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安徽省百名优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全省“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正文:

1994年5月,刚刚20岁的汪义从部队退伍到范岗司法所工作,这一干就是24年。一直以来,他既是司法所的负责人又是办事员,一门心思都放到人民调解工作上来,把根紧紧的扎在基层。

都说干一行厌一行,汪义偏偏是干一行爱一行,近三年来,汪义带领范岗乡、村两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2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90余件,调处率达98%以上。汪义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都坚持调解情理法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籍贯肥东的农民工陈某,在定远县某建筑工地施工时,不慎从二层脚手架上摔下,导致双侧跟骨骨折,工程承建单位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陈某出院后,要求承建单位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但工地承建单位以种种理由拖延拒不办理。陈某家属失业,孩子还小,家庭经济困难,陈某从事建筑工作虽然收入微薄,也能勉强养家糊口,现在受伤住院,全家失去了“顶梁柱”。陈某最后满怀希望向定远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汪义接到定远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任务后,多次与陈某交流,宣传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了解案件事实,收集大量证据,和工程承建单位多次当面交涉,据理力争,提出合法可行的赔偿标准和调解方案,承建单位最终答应了汪义提出的调解方案。除已支付部分医疗费以外,一次性支付陈某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0万元整,陈某对调解结果感到非常满意。

汪义不仅把心思放在矛盾的调解上,还想法设法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水平,掌握法律知识。他一方面请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范岗,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民事审判,给全乡群众和调解员上了法治教育课;另一方面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总是现身说法,时刻为接触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他所在的范岗乡位于定远北部,与凤阳、明光交界。多年来,因为排水灌溉、耕地边界、山坡地等原因,一直存在着民间矛盾纠纷。为解决群众矛盾,汪义协调凤阳县红心镇、明光市明西街道等兄弟单位联合组建了“定凤明边界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召开定凤明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协作联调工作会议,打破了边界地区过去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的僵局。2014年10月,就是在他的努力下才化解凤阳县红心镇岗代村刘东组和刘西组的修路矛盾,令村道经取直修整,给附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方便。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些年来,汪义先后获得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安徽省百名优秀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全省“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今年5月他荣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面对荣誉,汪义很是淡然,他总说:“很多个夜晚,带着一身疲惫归来,每当看到沿途明亮万家灯火,我就心头一热。尽自己一份力,将心来比心,把一碗水端平了,给老百姓化解矛盾,维护着邻里街坊的和谐安宁,我为自己是人民调解员而自豪!”

责任编辑:罗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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