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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纪委监委“双审把关”提升基层案件质量

滁州网讯 为解决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各派驻(出)纪检组纪检干部专业化程度不深、执纪审查质量不高等问题,今年,凤阳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思路,推行“双审把关”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纪委和各派驻(出)纪检组执纪审查业务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

健全制度。建立县纪委机关分工联系制度,由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工作室分工联系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各派驻(出)纪检组,协调、帮助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加强对联系的单位的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规范程序。坚持“乡案县审”工作,制作了全链条的案件流程文书模版,分为案件移送、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案件处理、立卷归档五个阶段,细分为初审、报审、审核、登记、审理、审议、反馈、处理、归档共九步,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操作简易的工作链条,确保工作规范运行。

加强指导。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发挥业务指导职能,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各派驻(出)纪检组执纪审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症结问题,组织开展业务知识讲堂。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各派驻(出)纪检组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证据不完整、程序不规范、引用条款有误等问题进行单独指导,帮助执纪审查人员掌握办案方法技巧,不断丰富执纪审查经验,提升业务水平。

严格把关。乡镇纪委、县直单位各派驻(出)纪检组在督查督办问题线索初核意见形成前,将书面初核意见连同案卷报县纪委监委,由主管领导牵头,分工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或纪检监察工作室初审把关。初步审核后,再由案件审理室按“乡案县审”相关程序进一步协助审理,并出具书面协审意见,阐明事实认定、性质界定、处理意见等内容。

今年以来,已对7个不符合移送要求的案件进行退卷,并要求补充相关证据和程序,进一步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

(凤 纪)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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