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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凤阳县2018年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补充说明(凤国土资告字〔2018〕12号)

原公告中,土地面积53066平方米(79.6亩),起拍价446万元,竞买保证金446万元。考虑到地块的完整性,特将土地面积修改为53158平方米(79.74亩),起拍价修改为448万元,竞买保证金修改为448万元。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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