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关于集中清理长期不移动 影响小区环境车辆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小区业主:

山水醉城,亭好滁州,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积极倡导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整洁、更优美、更文明、更和谐。

住宅小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阵地。而部分住宅小区内长期不移动车辆较多,不但影响小区环境,还挤占了小区有限的公共资源和消防通道,给更多有需求的业主增添了不便,给小区的安全埋下了隐患,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了不和谐因素。为此,市国土房产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将对该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清理车辆范围和类型:1.固定停放在某一区域长期不移动,影响小区整体环境的车辆;2.长期停放楼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其它供行人或车辆通行道路等特定区域长期不移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影响通行的车辆;3.虽停放在路面划定停车区域,但车辆为报废、拼装或严重破损等,依法不得上路行驶需取缔或报废的车辆;4.长期不移动且经公告无人认领的车辆;5.小区内其它长期停放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车辆。上述车辆类型包括小型汽车、农用车(含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以及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希望广大业主广泛宣传、相互转告、积极支持、踊跃参与该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于有上述长期不移动影响小区环境车辆的业主,请于8月20日之前自行主动清理,或者主动联系小区物业部门协助清理;对于逾期未自行清理的,相关部门将联合进行集中拖移,造成有关后果自负。

希望通过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楼道、小区做起,把小区有限的公共资源还给大家,使我们居住的小区环境更美好、更祥和、更安全。

滁州市国土房产局      滁州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