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城市民陆女士:我经常到人民广场休闲游玩,发现在人民广场舞台附近,有市民在遛狗时未使用牵引绳,认为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管理,避免狗咬人的情况发生。
琅琊区政府:经调查核实,自滁州市养犬规定实施以来,市区公共场所携带犬只必须悬挂犬只登记牌,由完全行为能力人束犬链牵领。人民广场北侧设有两块“养犬管理规定”告知牌。另外,人民广场管理办劝导市民携犬进入时,避开人群密集处,不得在广场中间地段,以免犬只误伤群众,并及时处理犬只粪便。今后将加强巡查力度和宣传力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休闲娱乐环境。
(记者胡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