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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交通窗口取消群众提交复印资料

滁州网讯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严格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梳理涉及运管、公路、海事项目申请中需提交复印件清单,8月1日起交通窗口全面取消原需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群众和企业办事仅需携带原件即可。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要求复印存档的项目,一律取消提交复印件环节,办事人只需要交验原件,由窗口利用已配备的身份证读取器、高拍仪、扫描仪、复印打印一体机等设备,采取建立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或拍照电子档、制证人制证并负责复印证书建档等多种形式,解决材料复印件提交问题。交通窗口同时明确按照“谁受理、谁完善资料”原则,由窗口工作人员自行复印留存,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不再要求群众提供复印件。

(刘 娟)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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