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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保持扶贫领域高压惩治态势,不断释放震慑效应,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予以通报。

定远县范岗乡杨湾村党支部委员刘军落实扶贫工作不力问题。2016年初,刘军将本村村民吴某某、凡某某和井某某上报为贫困户,存在工作敷衍塞责,履职不力,识别不精准问题。2018年5月,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定远县藕塘镇南店村党总支副书记王岩胜危房改造工作不深入问题。2016年4月,王岩胜在未调查清楚冯某某户家庭收入的情况下,仅凭冯某某母亲居住环境,便为不符合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的冯某某户申请办理了危房改造。2018年6月,王岩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真抓真管,落细落实,全力以赴抓整改、补短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抓好县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定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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