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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旅游民宿发展扶持办法出台

滁州网讯 为大力培育全区旅游新业态,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乡村繁荣振兴,近日,南谯区出台《南谯区发展旅游民宿扶持办法(试行)》,鼓励和扶持旅游民宿发展。

该《办法(试行)》自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分为总则、扶持范围、扶持方式、申报条件、审批程序、附则等六章共十六条。办法明确了旅游民宿经营的主体是民宿扶持资金和星级旅游民宿奖励资金申报的主体,扶持方式包含农户改建补助、示范点补助、税收优惠、招徕奖励等;同时规定必须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在确保建筑物安全前提下,对民房进行合理设计和改造,达到建筑风格本土化或独具风格等条件才能申报民宿扶持资金和星级奖励资金。申报主体所在的乡镇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提交区旅游专家委员会评审。   (王体明)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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