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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二起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

一、滁州市委老干部局原局长许学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许学明先后4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前往南京市看病;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用来办理私事;违规决定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津贴;虚列支出套取市委老干部局资金并用于有关公务开支。许学明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主动交代有关违纪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认错悔错。许学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贴已退缴。

二、明光市政府副市长吕锦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4年3月至2017年9月,吕锦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所送现金0.8万元、购物卡0.3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决定出借财政资金(后已追回)。吕锦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滁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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