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黄湾乡城镇建成区管理力度,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凤阳县黄湾乡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人员。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行政执法协管人员:男性8名,女性2名。
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20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能力。
4、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 公告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
报名地点:黄湾乡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6501001
2、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类资格证书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和体检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黄湾乡政府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黄湾乡政府另行通知。按照应聘岗位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面试工作由黄湾乡政府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身体素质等。
2、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3、面试和体检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面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从面试、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达标,可续签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 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月(聘用每满1年,工资浮动100元/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凤阳县黄湾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