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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公开竞聘部分城区小学校长公告

为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公开、择优竞聘校长,根据《中小学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和《凤阳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聘任办法》(凤教体字﹝2017﹞35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公开竞聘城区小学校长2名。

、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任人唯贤原则。

3、公开、民主、择优录用,从严监管原则。

4、依法依规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竞聘岗位

凤阳县工人子弟小学校长1名,凤阳县工人子弟小学西华路校区校长1名。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良好。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 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资格

  1.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 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 现任校长或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年龄男在55周岁以下(196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女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或者有三年以上学校部门正职工作经历,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加分条件:近3年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及学校领导班子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学校,校长一次加3分,副校长一次加2分,部门正职一次加1分;市级名校长加5分,县级名校长加4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在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2、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3、近3年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及学校领导班子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学校的领导班子和部门正职;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人员。

五、竞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凤阳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竞聘岗位、条件和程序等,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二)报名

竞聘者于9月19—20日到县教体局竞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人事与师资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凤阳县公开竞聘校长报名登记表》(从网站附件下载);
  2. 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凤阳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竞聘者经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胜任竞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问题的能力,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笔试委托相关单位命题、制卷、阅卷、评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加分分值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3天。

(五)面试

各岗位根据竞聘者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按照1:1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能力、治校方略、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采用现场演讲与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权重30%、面试成绩占权重70%进行计算,合成得出竞聘者个人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员名单。

(七)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被考察人单位召开民主测评会,教职工到会率需达80%以上,被考察人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

(八)票决

根据竞聘者的综合考评情况,教体局工委班子成员对组织考察对象进行票决,得票数最高且超过半数的为拟聘校长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为校长,同时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六、聘期

校长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年(计入校长聘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试用职务。

七、组织领导

成立凤阳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领导和指导竞聘工作。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 长:蒋保斌

常务副组长:刘  燕

副组长:张恒   顾斌   张蕾  陈勋刚

成 员:教体局各行政机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师股,余红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开竞聘校长公告的内容和程序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竞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竞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在公开竞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公开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50—6730884

监督举报电话:0550—6730859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凤阳县公开竞聘中小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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