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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现对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予以通报。

定远县能仁乡三塘村党支部书记朱正玉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不力的问题。2017年9月,三塘村违规将该村温氏养殖场项目转包给他人养殖,同时不按要求安排贫困户参与养殖工作。调查期间,该村为掩盖违规事实,伪造有关会议记录等材料。朱正玉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此负主要责任。2018年8月,朱正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安县雷官镇杨渡村村委会原主任周成龙虚报冒领救助款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周成龙在担任杨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便利,多次虚报冒领残疾人救助款、救灾补助款计2900元。2018年7月,周成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上述两起案例,反映出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落实扶贫政策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有的党员干部仍然不知畏、不知止,挖空心思向扶贫资金“伸黑手”。这些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奋力冲刺的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把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要求,找准定位、稳中求进,严肃查处领导不力、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措施不当和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翻身仗、重返全省先进行列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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