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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解决明光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综合股室工作人员1人,专业不限;电商办工作人员1人,电子商务或市场营销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本次所招聘2个岗位需经常加班和外地出差,适合男性。

3. 为2018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 

5.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基本条件,属于就业援助对象,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17:30止(双休日不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明光市商务局办公室(市政务中心大楼1515室)。咨询电话:0550—8154342,联系人:李静。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须填写《明光市商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4张2寸近期同底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明光市商务局会同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笔试。每个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不进行笔试,由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报名人数超过3人的,由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面试。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光市商务局栏公布。

4.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等。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合成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明光市信息公开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明光市商务局研究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凡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与明光市商务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参照明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明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人社发[2018]4号),基本工资2800元/月(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期间,在发出考试及其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顺延聘用下一名人员。 

3.从事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应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商务局会同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明光市商务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明光市商务局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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