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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通报五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科员袁义明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1月22日,袁义明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襄河镇吴敬梓路与港口路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袁义明罚款一千五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袁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市政管理处施工股原股长许华军饮酒驾驶问题。2018年3月14日,许华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儒林路与襟襄南路交口(汽车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饮酒驾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许华军罚款二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许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文化传媒演艺有限公司驾驶员吴晓龙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5月23日,吴晓龙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襄河镇襟襄东路与港口路交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吴晓龙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吴晓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武岗镇武岗村党员王宽兵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6月8日,王宽兵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襄河镇椒陵大道与儒林路交叉口(政务中心)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宽兵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王宽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古河镇石涧村党员孙礼荣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6月1日,孙礼荣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吴敬梓路与港口路交叉口(街心花园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孙礼荣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孙礼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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